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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白昊是否出席了中共二大

发布日期:2020-03-11 11:56:00

陈磊 

许白昊是中共早期的优秀党员,中国早期工人运动的卓越领袖。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中,称许白昊出席了中共二大,不少地方党史著作也多因袭其说,几成定论。然细观其生平履历,中共二大召开时间里许白昊正领导汉阳铁厂工人罢工,其中共二大代表身份有待商榷。 

 一

许白昊,原名许权民,字北塔,笔名许可、白天、复旦、许北浩、许世光、许赤光等,1899年6月9日出生于湖北应城南富水河畔杨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22年加人中国共产党,1928年惨遭国民党杀害,是中国早期工人运动的卓越领袖之一。  许白昊家境贫寒,幼年丧失父母,依靠叔父生活。成年后,到武昌求学,曾就读于武昌甲种工业学校机械科,后因家贫辍学,先到上海一家机器厂做工,后到杭州电机绸缎厂当机修匠。1921年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上海成立后,曾吸收其参加工作。同年冬,作为中华劳动组合书记部及劳动组织研究会的工界代表,被推举参加在苏联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和各民族团体大会,会后加人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从事工人运动。1922年5月,许白昊出席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6月,被党派到劳动组合书记部武汉分部工作,领导汉阳铁厂工人大罢工,罢工胜利后,由群众推选为厂工会委员长,此后,许白昊在汉阳培养、介绍数名工人积极分子入党,并于1922年冬成立了汉阳地区的第一个党组织——中共汉阳组。10月,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成立,许白昊当选为秘书主任。1923年1月,许白昊又被当选为省工团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长。2月1日,参加在郑州举行的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大会。二七惨案后,武汉的所有工会均遭封闭,许白昊不顾当局的悬赏通缉,仍留在武汉坚持斗争,担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兼秘书,积极整顿、恢复秘密工会,不断引导工人作斗争。  1924年春,许白昊任中共汉口地委委员,5月,地委机关遭破坏时被捕,被吴佩孚押解到洛阳亲自审问并判处10年监禁。数月后,冯玉祥在北京发动政变,吴佩孚失败,许白昊出狱并再次到武汉工作。1925年11月以后,历任中共武汉地委、湖北地委委员兼工委书记,并参加领导汉口人力车工人、英美烟厂工人、电厂工人、火柴厂工人的经济罢工,将已被分裂和架空的省工团联合会改组为“武汉工人代表会”,与告密者、工贼进行坚决的斗争。1926年5月,率武汉工人代表团出席在广州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当选为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  1926年秋,北伐军攻占武汉后,许白昊历任湖北全省总工会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兼秘书长、经济斗争委员会委员长和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湖北劳资问题临时委员会委员,为工人群众争取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而努力工作。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召开的中共五大上,许白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大革命失败后,许白昊转移到上海,任上海总工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1928年2月被捕,与陈乔年、郑覆他一起被杀害于上海龙华郊野。  

二 

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2002年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册)记载,许白昊作为湖北代表出席了中共二大,2011年修订后的版本也仍采此说。书中指出,参加中共二大的代表有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上海代表杨明斋、北京代表罗章龙、山东代表王尽美、湖北代表许白昊、湖南代表蔡和森、广州(广东)代表谭平山、劳动组合书记部代表李震瀛、社会主义青年团代表施存统等11人,尚有一人无法确定。  而据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武汉历史》所载,中共二大在上海召开的时间1922年7月16日至23日间,许白昊正在领导汉阳铁厂罢工,其记载如下:  1922年初,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武汉分部许白昊等人深入汉阳钢铁厂,开展宣传和组织工作。7月8日,在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和武汉地区其他厂矿和铁路等单位相继成立工人俱乐部消息的鼓舞下,汉阳钢铁厂工人在许白昊等领导下成立了“汉阳钢铁厂工人俱乐部筹备处”,并决定于7月16日举行正式成立大会。不料汉阳钢铁厂当局却勾结军队,突然于15日夜闯进工厂,查抄到俱乐部工人名册。16日,汉阳钢铁厂800多名工人集会成立俱乐部时,厂方勾结军警,包围会场,逮捕工人,开除俱乐部职工72人。为维护工人利益,反对资本家压迫,工人纷纷要求罢工,以示反抗,并推举成立以许白昊为首的罢工委员会,宣布从23日起,全厂工人举行大罢工。  根据上文所述,许白昊在7月16日临危受命,被推举为罢工的实际领导人,按理讲,此时的许白昊应该在汉阳,而无暇去出席远在上海的中共二大。中共二大的召开时间为1922年7月16日至23日,这一结论得到绝大多数党史研究者的肯定,并有原始档案和大量当事人的回忆记录佐证,当属无误。那么,如果按照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一卷本所言许白昊出席了中共二大的话,当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上文中所载的汉阳铁厂罢工时间有误,二是许白昊可能在16号以后出席了中共二大。  汉阳铁厂罢工的时间,据笔者查阅当时跟踪报导这一事件的上海《民国日报》,分别有7月16号、7月24号、7月25号和7月26号的跟踪报导,且报导的事件进展情况与上文的记述基本一致。刘明逵、唐玉良主编的《中国工人运动史》在记载汉阳铁厂罢工这一历史事件时,时间也与上文吻合。武汉市汉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的《汉阳区志》在记述这一历史事件时,时间线索亦与上文吻合。可见,第一种可能性是不成立的。  许白昊有没有可能在7月16日以后离开武汉前往上海出席了中共二大呢?笔者觉得也不太可能。据张浩同志的回忆,当时许白昊和林育南参与了汉阳铁厂罢工的全过程。在张浩同志题为《打死工贼韩老三》的回忆录中,有以下生动的记载:  当晚风声大作,长江浪涛汹涌。小筏子随着浪涛起落,好像时而沉人江底,时而又推到江面,真叫人胆战心惊。夜深了,还不见他俩回来,我坐着不安,睡呢,又睡不着。我担忧着他们为狂风巨浪所淹没,心情真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到了半夜,脚步声,谈笑声,拍门声,继续不断的来了。我赶快下楼开门。看着像水淋鸡似的、生气勃勃的两个青年,我如释重负。湘浦立即笑嘻嘻地告诉我:“今天我们两个危险极了,同时也好玩极了。我们上筏子不久,风就起来了,筏子只好随着浪跑。接着雨又来了,筏子在狂风暴雨中随着巨浪钻来钻去,水又流的很快,把我们的筏子打到徐家棚下面去了。船夫划又划不动,靠岸又靠不了,我们只得冒险跳上岸来,帮他拉船。白昊跳不远,险些淹死了呢!”  这是张浩同志回忆林育南和许白昊为应对汉阳铁厂开除工人前去找项英商讨解决方案时的情景。从这段材料可以推知,在工人俱乐部被解散后,许白昊仍然坚守在罢工运动的一线,并没有前往上海。而且,据张浩同志回忆,在许白昊发现工贼韩老三未能服从罢工指挥而继续让大化铁炉工作时,亲自提出了“打死工贼韩老三”的口号,并取得了罢工的最后胜利,为此许白昊赢得了工人中极高的威望。可见,许白昊在汉阳铁厂罢工期间,县同广大工人一起并肩战斗直到胜利的,不太可能中途去出席远在上海的中共二大。 

三 

在1928年9月24日项英为许白昊作的《许白昊同志传略》一文中,简要记述了许白昊一生中的主要活动,但全篇对许白昊出席中共二大只字未提,只记下了他在1927年5月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项英是许白昊在武汉开展工人运动的亲密战友,两人并肩战斗,取得了许多罢工斗争的胜利。因此,如果许白昊出席中共二大的话,这篇在许白昊去世那年写成的传记文章没有理由只提中共五大而不提二大。  另据出席中共二大的代表张国焘回忆,出席中共二大的武汉代表是包惠僧。张国焘言:“当时中共党员的人数是一百二十三人,但这次到会的正式代表却只有九个人。陈独秀、李达和我三个上届的中央委员是当然代表,蔡和森是留法中共支部的代表,高尚德是北京代表,包惠僧是武汉代表,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的代表是施存统,此外还有一位上海代表、一位杭州代表,名字我记不清了,一共九人;非正式代表列席会议的有张太雷、向警予等人。”王健民著的《中国共产党史稿》中,也称出席中共二大的代表为包惠僧。书中言:“民国十一年七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中共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上海。出席者有陈独秀、张国焘、高君宇、谭平山、邓中夏、蔡和森、李达、包惠僧、施存统、张太雷、向警予等。”王健民所言采自《陈公博论文附件四》,和张国焘一样都属于回忆性质。时隔多年,回忆史料的可信度可能存在问题,但二者的回忆都透露出一个共同点:出席中共二大的地方代表多为地方党的负责人,如上海党组织负责人张太雷,北京党组织负责人高君宇,湖北党组织负责人包惠僧,广州党组织负责人谭平山等。  出席中共二大的地方代表多为地方党组织的负责人一说应该是站得住脚的。1921年11月,中央局就已经通知各地党组织,明年七月召开党的“二大”。翻阅当时湖北党组织的负责人包惠僧的回忆录,基本可以印证这一说。在其回忆录中,有这样的记载:  我因常攻击张国焘小组织,同张国焘摩擦很厉害。一九二二年第二次全国代表会议前,中央有信给我说,武汉的工作重要,叫我不要离开,出席代表可派另一位同志。来信署名“钟英”,“钟英”是当时中央的化名,陈独秀给我的信总是署“仲甫”或“实庵”,一般的通知报告,非陈独秀亲笔信件,都是署钟英,这样性质的信照例应该是陈独秀亲笔,所以我接到这封信,就联想到小组织捣鬼。我不能争着要去出席,我也不能让张国焘小组织分子去出席,我就提了项英,多数同志同意,其实项英此时入党还不到一年。同年约七月中,京汉铁路总工会筹备会在郑州举行全路筹备大会。张国焘带着林育南、许白昊两同志来出席,我认定林、许是小组织分子,我即利用工人作武器不准林、许出席,当时我以为这是打击小组织,今天检讨起来这当然是我犯了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  按包惠僧的回忆,当时中央召开二大前是知会了他本人的,但他未能出席,指定了让项英作为代表出席会议。而当时包惠僧和张国焘是存在摩擦的,并把林育南和许白昊当作张国焘小组织成员。其对许白昊的误会一直延续到1923年秋,当时包惠僧再次被派到武汉改组区委会,其言:“在区委会创组的过程中同张国焘小组织发生了不少的摩擦,结果是我当选区常委兼委员长,许白昊当选区党委兼秘书,许白昊是有小组织色彩的,这样的配合,是项英居中调和的结果。我同许白昊一起工作,一起生活,还算处的不错。”循着这个思路往下推,如果当时让他推荐其他同志去参加中共二大的话,应该不会推荐许白昊。 

根据上文所述,在湖北党组织收到将召开中共二大的通知时,作为党组织负责人的包惠僧推荐项英出席了二大可能更通情理。那么,许白昊是否出席了中共二大这个问题的考证还要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册)所依据的文献材料着手。这个有许白昊的名单源于《关于我们党的组织问题(补充报告)》(1922年12月9日)和中共六大《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关于我们党的组织问题(补充报告)》是1922年12月9日出席共产国际四大的中共代表团向共产国际提交的,报告称1922年在上海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来自七个地区(上海、北京、山东、湖北、湖南、广州)七个代表,每个地区各一人,但没有点名代表的具体姓名。《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是1928年在莫斯科出席中共六大的代表整理出的一份关于中共一大到中共五大的代表名单,据这份名单记载,出席二大的代表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毛泽东、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共12人。”这两份材料因为距中共二大召开时间相对较近,成为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确定中共二大代表的原始依据。  由于这个名单是中共二大召开六年后出席中共六大代表整理出来的,其权威性固然不容小觑,但也有明显的失误。比如,毛泽东并没有出席党的二大,这在党史学界几乎成为公论,而名单中毛泽东赫然在列。另外,根据这个名单,杨明斋、罗章龙等当时并不是当地党组织的负责人,虽然也存在地方党的负责人因具体事务无暇抽身而推荐其他同志参加的可能性,但不免也让人产生疑惑。  除这份名单外,能够直接支撑许白昊出席中共二大的旁证就是李达的回忆。在回忆中共二大时,李达说:“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不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是由陈独秀、张国焘指定从莫斯科(参加远东会议后)回国的是那省的人就作为那省的代表。”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中亦言:“我回国以后,曾将这些成就报告中共中央,并为中共中央所欣然接纳。中共中央在一九二二年六月十日所发表的时局主张和七月间中共第二次代表大会宣言,就是根据这次大会的结果所拟具。”  细观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宣言,其中前两部分“国际帝国主义宰割下的中国”和“中国政治经济现状与受压迫的劳苦群众”明显地受到远东大会的影响。由此可见,中共二大与远东大会确有关联,许白昊作为参加过远东大会的代表出席中共二大似也合乎情理,但这只是推测,缺乏直接的证据。  总之,从笔者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许白昊没有出席中共二大的可能性比较大,当然,这一结论要待日后资料尤其是档案文献的日益完善来论证。     

原载《武汉党史》201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