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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求实

发布日期:2006-10-25 16:24:00

李求实(1903–1931年),原名李国玮,字北平,笔名李伟森。湖北省武昌县(今武汉市江夏区)金口镇人。出生于破落书香门第。1917年高小毕业,考入武昌湖北省立甲种商业学校,课余学习英文。1919年积极参加五四运动。后缀学到湖南从事社会调查,先后在《湖南》杂志上发表《水口山铅矿调查记》、《湖南学潮之前因后果》等文章。1920年2月,在武昌加入恽代英创办的利群书社,宣传新文化、新思想。不久到黄陂余家湾正谊小学教书,11月随恽代英前往安徽宣城第四师范学校附读。1921年5月因恽代英遭军阀通缉,乃随之返鄂。1921年7月,在黄冈回龙山参加恽代英领导成立的共存社。旋又随恽代英赴四川泸县川南师范学校附读。1922年春返武汉,加入武汉社会主义青年团与中国共产党,主编《日日新闻》,以记者身份从事工人运动,开始在多种报刊上发表译作,翻译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和契诃夫的小说;还以自己的嫂、姊为原型,以控诉封建旧礼教为题材,创作发表《除夕》、《姊姊的屈服》等小说。1922年12月,担任社会主义青年团湖北区委委员。1922年12月出席在汉阳召开的汉冶萍总工会成立大会,发表演说指出:近百年来,劳工们在无数次斗争中懂得了“其唯一有效的武器,便是联合”。1923年2月,以记者身份赴郑州参加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大会,为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进行鼓动、宣传。返汉后,发动群众支援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2月20日撰写《施洋底死》,指出:“杀了施洋,不仅工潮不能平,一切风潮且从此而起。”

二七惨案后,遭军阀政府通缉,奉命转到安源工作,担任社会主义青年团安源地委委员、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文书股股长,主编《安源月刊》、《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罢工胜利纪念册》等。1923年8月出席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年底调上海团中央宣传部工作,任《中国青年》编辑。这一时期,完成了《爱尔兰独立战争史》、《俄国农民与革命》等译作。1924年,被派往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任中共支部委员和团支部书记。1925年“五卅”运动前夕归国,在上海共青团中央工作,参与上海“五卅”运动中的青年领导工作,担任《中国青年》编辑,曾发表《评胡适之的“新花样”》一文,指出:“国家的情势不容一般青年安心求学,经济的能力亦不能使他们安心求学”,中国今天所需要的“是真能到民间去,宣传民众,组织民众,并能领导民众的革命者”。同年秋调开封任中共豫陕区执行委员会委员、共青团豫陕区执行委员会书记。1926年春到广州任共青团两广区执行委员会宣传部长,创办并主编《少年先锋》,并在《中国青年》连续发表《我们的功罪——斥醒狮派诸领袖》、《国家主义派的“实际行动”》等文章,反对国家主义派的言论。1927年1月,调长沙任共青团湖南区执行委员会书记。

1927年5月出席在武汉召开的共青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团中央委员兼宣传部长。6月下旬,在政局急剧恶化的紧要关头,出席共青团中央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团中央给中共中央的《政治意见书》,催促党中央在国共合作中转变一味退让的路线。

七一五事变前夕,被派往上海安排共青团中央转移,在上海创办并主编《风沙》刊物。同年秋调广州任共青团中央南方局书记兼广东省委书记,参加广州起义。1928年回上海任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长,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党报委员会工作,曾翻译《朵恩退夫斯基夫人之日记及回想录》、《十年来之俄罗斯》等苏联文学、政论著作,发表若干篇文学作品。1929年创办并主编中共主办的报纸《上海报》,次年主编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日报》的副刊《实话》。1930年3月,出席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立大会。在帮助左翼作家深入工厂农村、建立工农通讯网、出版文艺作品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1931年1月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所通过的决议提出反对意见,遭到王明等人的打击,被扣上右派的帽子。1月18日被国民党当局逮捕。2月7日与林育南等24人被秘密杀害于龙华。1945年4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为其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