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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对外开放概述

发布日期:2017-03-28 12:20:00

武汉具有对外开放的悠久历史,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对外通商口岸,外贸进出口额曾仅次于上海,与天津、广州比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武汉市紧紧抓住1984年“开口”和1992年“开放”两次历史性机遇,不失时机地确定了“以开放为先导”的发展战略,不断拓宽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从1979年至今,武汉市对外开放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发展对外贸易、对外开放起步(1979—1991)

武汉市最初的对外开放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发展对外贸易、提高出口创汇能力上。

(一)发展对外贸易

武汉对外贸易的发展与武汉成为对外口岸密切相关。1980年2月4日,国务院批准国家经委等6部门《关于开办长江对外贸易运输港口的报告》,重新确定武汉为长江对外贸易运输港口。4月1日,国务院进一步批准武汉为对外开放口岸,当月,武汉海关开关,武汉港开办通航海外贸易业务。从此武汉改变了过去出口物资全部通过水路、铁路中转到沿海港口,然后运往国外的历史,为武汉外贸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4月中下旬,湖北省在美国俄亥俄州举办的出口商品展览会上,武汉市推出500多件商品展出,赢得了赞誉。1984年,武汉成为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对武汉实行计划单列。9月,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同意《武汉市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方案》,规定武汉市享受省一级对外经贸权;国家交通部批准武汉港实行计划单列,纳入国家生产计划。同月,武汉—日本国际集装箱航线正式开通,日本远洋海轮“宽城”号首航抵汉。

11月23日,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华中公司在汉成立,其主要职能是经营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工作。

1985年1月10日,全市对外经济贸易工作会议宣布武汉市开始自营进出口业务,决定从即日起对外工作实行政企分开,各对外贸易公司从只管收购的货源公司转变为直接对外的口岸公司,自主经营,有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经批准后可以直接走向国际市场。为鼓励出口,市政府先后颁发了《关于鼓励出口的若干规定》《关于鼓励出口的补充规定》等,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了武汉市外贸事业的发展。1987年,武汉外贸出口额20145万美元,比1985年增长2.83倍;共为国家创外汇37604万美元;出口商品由200多种发展到500多种,出口商品销售国家和地区由45个增加到72个。武汉海关进出口总额快速增长,1980年进出口总额137万美元,1985年26291万美元,增长190倍;1991年78759万美元,比1985年增长1.96倍。

1991年10月30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武汉等3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武汉市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加快开发区和港口建设,初步形成以“两区一港”为依托的对外开放格局。

(二)创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1981年,经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长江激励电子有限公司成立,这是武汉市首家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由武汉光通信技术公司与美国激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注册资本37.5万美元。中方以机器设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美方以全部技术和管理经验作为资本,占注册资本的40%。1983年,该公司改名为武汉电信器件公司。

1987年,经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务院港澳办公室批准,武汉市第一家境外企业香港安鹏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该公司是一个综合性中资机构,下辖7个全资、控股公司,其职能是负责统筹、协调香港地区在武汉投资项目,参与向国内的投资。到1987年底,全市共兴办合资合作企业31家,利用外国政府和国外金融组织贷款项目32项,建立出口生产基地37家、工贸联企业24家;各种形式利用外资签约163项,合同金额2.27亿美元,为计划单列前4年总和的11倍。

(三)缔结友好城市

与国外城市建立友好关系是新时期一项新的对外活动,也是对外开放的重要一环。武汉市与日本大分县大分市的交往开始于1976年。当年3月19日,大分县日中友协理事长田上光随日本学生友好访华团访鄂时,向武汉市革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提出了大分市与武汉市结好的要求。同年5月19日,大分市长佐藤益美、议长伊东忠难和田上光专程来鄂,向武汉市递交了两市结好的建议书。1978年7月26日,田上光第三次来湖北,转交了佐藤益美的亲笔信函,再次表达了结好的迫切意愿。1979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承志率“中日友好之船”访问日本。5月9日,他在日本下关郑重宣布,武汉市愿与大分市结为友好城市。9月4日,由省、武汉市领导林少南、刘惠农率领的武汉市友好代表团赴大分进行友好访问。9月7日,双方正式签订了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首开了武汉缔结国际友城关系的先河,这也是我省对外建立的第一对友好城市关系。

两市在经贸、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开展的合作有:大分县知事平松守彦先后两次应省和武汉市政府邀请,出席了省、市举办的“一村一品”研讨会,并作重要演讲。大分“一村一品”运动的成功经验,对湖北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并在荆州、宜昌等市取得明显效果。自1981年,武汉市向大分选送了7批农业研修生。东西湖区一位农科人员在大分主攻水稻培育,回国后参与水稻课题研究,荣获1986年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984年9月,武汉市在大分成功举办了“湖北省暨武汉市商品展览会”。大分市组织经贸代表团多次来汉参加20世纪90年代武汉市举办的“经贸洽谈会”。在教育、卫生等方面,双方在武汉合作建立了“中日友好武汉大分诊疗所”、武汉大分友好猕猴桃园,在大分市修建了一处中国园林—武汉之森。两市共有18所大专院校、中小学开展了对口交流。武汉杂技团、歌舞剧院多次赴大分演出访问等。

继日本大分市之后,武汉与美国匹兹堡市、联邦德国杜伊斯堡市等陆续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二、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对外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1992—2000)

进入90年代以后,武汉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国对外开放迅速由沿海地带向长江沿江地区推进。继上海浦东开放开发、三峡工程列入十年建设规划之后,1992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武汉等沿江城市为对外开放城市,享受沿海开放地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武汉赢得了宝贵的发展机遇。

(一)确定武汉市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指导原则和目标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以中央批准武汉进一步开放为契机,全方位、多层次地扩大对外开放,用好用足对外开放城市的各项政策,以开放促改革,促开发,促发展,尽快形成大开放的新格局,推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地上一个新台阶。

市委、市政府把对外开放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协调解决对外开放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组建市外商投资办公室,将利用外资和外经贸各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项目责任制。1992年4月15日,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1992年全市对外开放工作方案》。方案列举了抓好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有: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加快两个开发区建设;力争外轮早日首航武汉港;狠抓一批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的重大项目,如武汉机场、长江二桥等;进一步抓好出口创汇产品的生产;调动区县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性。方案强调要采取切实措施办好现有“三资”企业:继续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市长与“三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的制度;对“三资”企业在信贷、资金、能源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要按规定予以优先解决;设立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为“三资”企业提供项目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对“三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简化出国审批手续等。方案还强调要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创汇,加强出口商品计划管理,搞活外资企业,鼓励扩大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并指出要为扩大对外开放创造良好条件。

6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速武汉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市长赵宝江与武汉地区21家新闻单位记者恳谈扩大开放,指出武汉对外开放起步晚,因而要超近路,把人家用活用足开放政策的经验搬过来,要快节奏、全方位,即一、二、三产业全部对外开放,市区县和企业一齐对外开放;办开发区,市区县都要上,搞“一区两制”,企业搞“一厂两制”,对“三资”企业实行“一个窗口、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简化手续,完善法规,提高办事效率。

6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区、县、局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大会。市委副书记谢培栋传达了中央关于加快改革,扩大开放,力争经济更好地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精神。会议要求全市上下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按照快节奏、全方位、高起点的要求,拓宽思路,真抓实干,在加快开发区建设步伐,加快利用外资改造老企业的步伐,加快土地批租和房地产批发,加快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加快发展“三资”企业,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学会领导开放城市,站在改革开放前列,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改革力度,把武汉建成多功能、开放式、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

7月7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地上一个新台阶的决定》。决定共分8个方面,计30条,提出了武汉市的发展方向与目标,即以中央批准武汉进一步改革开放为契机,全方位、多层次地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开发、促发展,大规模地改造老武汉,建设新武汉,推进武汉市经济更好更快地上一个新台阶,提前2至3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到20世纪末,使武汉形成“四城”(钢铁城、汽车城、商业城、科技城)雄踞、城乡一体的新的城市格局,成为华中地区的经济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初步建成开放式、多功能、产业结构合理、科学技术先进、具有较高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际城市。《决定》强调实现武汉经济加速发展的关键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精神,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用好用足对外开放城市的各项政策,包括大规模建设开发区,最大限度地引进资金和技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通开、城城通开,尽快形成大开放的新格局;加大改革、改造、改组的力度,进一步搞活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培育区县经济发展能力;加快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放活科技人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7月8日,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提出按照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精神,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真抓实干,带领全市人民把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搞得更快更好。

1992年底召开的市第八次党代会作出“以开放为先导、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战略决策。“开放先导”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武汉市全方位对外开放迈出了重要步伐。1992年,全市累计批准利用外资项目499项,兴办三资企业458家,超过了前13年的总和。

1993年,武汉市“开放先导”战略进人实施阶段。市委、市政府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引进外资改造工业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同时,成立新的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对外开放工作;组建外商投资办公室,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的协调管理工作。争取海关总署批准在武汉建立进口汽车保税仓库,成立了吴家山台商投资区。武汉市对外开放出现了“大飞跃”。

1997年12月市委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开放先导”战略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提出了“巩固港澳台、开拓欧美日”的战略方针,要求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建立完善外商投资联合办公制度、对话投诉制度、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投资环境责任制度等,形成体制机制新优势。会议要求以开放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始终围绕武汉产业发展和城市提升的内在要求,在引进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在引优引强上下工夫,引导外商投资向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集聚,形成以两大国家级开发区、两大省级开发区以及七个都市工业园区为核心载体的外资密集区。要求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通过实施以质取胜、科技兴贸战略,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加大对武钢、长航、冠捷等重点出口企业的服务力度,不断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出口规模,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出口名牌产品体系,提升武汉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竞争力。要求大力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功能提升,着力打造强有力的对外开放载体。

(二)成立相关机构,制定颁布一系列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改善投资环境

为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先后成立了一些相关机构。1992年7月,武汉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成立,这是一家专门为外商来汉投资提供多方面服务的机构。1996年3月,中国贸促会(国际商会)武汉调节中心成立,这是武汉市第一家专门从事涉外经济调解的国际调解机构。6月,武汉市外商投资协调委员会和武汉市外商投诉中心正式成立。并先后颁发了一些政策法规。1992年出台《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年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外资有关政策的通知》;1996年出台《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管理办法》《武汉市外商投诉处理办法》等。

但由于种种原因,1997年以前,外商对武汉投资环境颇有微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比较严重;二是市容、交通、电信、机场、车站等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三是政府涉外部门办事效率低,官僚主义严重;四是中方合作伙伴不讲商业信誉,不按合同、章程办事;五是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完善,司法不公正等。

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环境创新工程,开创武汉环境新优势。1998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五大改善环境新举错、新政策,是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措施最多、力度最大、效果最显著的一年。

成立武汉市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该中心于4月29日成立,按照“集中受理、分头办理、限期反馈、督办落实”的原则,23个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及事业单位联合办公,设立25个窗口,融“政策咨询、项目审批、登记办理、受理投诉、联合年检”五位于一体,为投资者提供从申报到立项,从税务、海关、财政、外汇管理利用到用地规划建设,从水电服务到劳动用工的“一条龙”服务。

出台新的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5月18日,市政府举行“武汉市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外商实行“六鼓励一优化”,鼓励外商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和第三产业,鼓励跨国公司投资,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

出台奖励引资中介人政策。6月,市政府出台《武汉市引荐外商投资奖励办法》,规定对成功的外商投资引荐人,按其引荐的项目外资实际到位的比例,拨专款予以奖励。

成立武汉市外商投资集中收费中心。6月,市政府出台《武汉市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统一收费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在该中心集中收取,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再直接向外商投资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

开通全市外商投资信息网。7月,经市政府批准,市外商投资办公室与武汉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依托武汉信息港平台,制作并开通武汉市外商投资信息网站,被外商誉为“永不落幕的招商洽谈会”。

在改善投资环境的同时,市委、市政府针对投资环境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了探索。1999年,建立了以“九大制度、一个条例”为核心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11月,正式出台《关于建立投资环境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全市建立投资环境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形成自上而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明确规定全市各级政府、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有关涉外单位、事业单位在投资环境改善方面的责任范围,要求各区政府和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把投资环境责任制作为加强机关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先后建成青山外贸码头、汉口新火车站、武汉天河国际机场、长江二桥、阳逻电厂、百万门程控电话等设施,新建和扩建一批星级饭店。

(三)制定“巩固港澳台、东南亚,开拓欧美日”的招商引资战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市委、市政府抢抓历史机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左”的条条框框,摆脱姓“社”姓“资”的思想束缚,大力招商引资,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1992年1月9日,武汉市在厦门举行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市长赵宝江热情邀请海外客商来汉投资。1993年继开辟港澳市场后,武汉市将目光投向东南亚。5月至7月,武汉市组织大规模招商团前往东南亚和香港招商,巩固老关系,结交新朋友,宣传武汉,扩大影响,共推出项目500多个。

1994年,武汉招商的重心开始转向欧美,首次组团赴欧洲招商,敲开了欧洲的大门,招商会在莱茵河畔的杜伊斯堡市举行。10月,市政府代表团访问日本。1995年,武汉市组织10次海外招商活动,其中5次到欧洲,引起很大反响,欧美资本开始流向武汉。1996年,全市组织招商活动13次,力度进一步加大,包括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日本、新加坡、香港和中东等国家和地区,扩大了武汉在国际上的影响,促进了招商引资的多元化。1997年至2000年,武汉市招商引资进一步围绕范围扩大、方法创新、领域突破等方面做文章,以专业化、多团组的形式赴欧美日招商,收效明显。到1999年,招商引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项目合同外资额占总数的43.7%,第一次超过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

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是全方位的。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市、区(县)、乡镇(街)全面对外开放;侨办、台办、工商联、经协委及各民间组织,纷纷站在开放的前沿,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全市形成对外开放的大合唱。

文化搭台,经贸唱戏。为了推动对外开放的全面发展,1992年9月,武汉市举办了武汉国际杂技节,经贸成交额43亿元;1993年9月,又举办了武汉国际横渡长江节,经贸成交额49亿元。办节不仅提高了武汉的知名度,也把武汉经济推向全世界。

由于政策到位,措施有力,许多全球知名大公司、大财团纷纷来武汉投资。1993年,武汉市接待海外大公司、大财团60多批次,1994年上半年则达90多批次。截至1998年底,全市累计批准利用外资项目4552项,合同引进外资52.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31.3亿美元,兴办外商投资企业3485家。其中,来源于香港地区的投资占第一位,其次分别是法国、台湾、美国、新加坡等。全球500家最大跨国中已有近30家来汉投资。包括日本的川崎重工、住友、三井物业、NEC、JVC、美能达;美国的西屋电器、施乐、AB公司、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荷兰的飞利浦;法国的雪铁龙;英国的皮尔金顿;德国的巴斯夫;马来西亚的金狮集团;香港的新世界;泰国的正大集团等。大量外资的进入,有效弥补了武汉市建设资金的不足。1985年,境外客商实际投资仅80万美元,至2000年激增至130279万美元。截至2000年6月,已累计批准设立3674家三资企业(年底达3754家),其中合资企业2340家,合作企业159家,外商独资企业1175家,已开业投资的20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大部分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已成为武汉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实际利用外资13.03亿美元,增长11.7%,规模为历史最高水平。全球500强企业投资新增5家,累计达40家,高科技项目投资占比提高到30%以上,欧美日国家投资占比达40%以上,外商追加投资达1.4亿美元。

(四)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建立友好城市

1991—1993年,国家对外贸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实行“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属外贸企业开始了为期3年的第二轮外贸经营承包责任制。在这3年里,市外贸企业开始由吃大锅饭走向自负盈亏,从垄断经营走向放开经营。指导思想由重创汇轻效益转向以效益为中心,在保证效益的前提下多出口、多创汇。1993年,全市进出口总额10.34亿美元,出口额5.52亿美元。但由于重创汇轻效益的思想仍严重存在,加上内部管理不善,大锅饭的广泛存在,全市大多数外贸企业亏损挂账的包袱进一步加重。

1994-1998年,市对外贸易开始实施“大外经贸”战略。基本思路是:动员全市力量,发展外向型经济;把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即外贸、外资、外经“三外”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加快发展;贸工、工农、贸技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协调银行、外汇、税务、海关、商检等部门,紧密配合,支持发展;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按照这一方针,全市外经贸企业主体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到1998年底,全市共有外贸(工贸)公司33家,各类自营进出口企业131家,有出口实绩的三资企业135家,分别为1993年的1.43倍、10.9倍和7.5倍。

全市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经济外向度逐步提高。1994——1998年5年间,累计出口进出口74.4亿美元,年均增长11.9%;外贸出口增长近1倍,1998年出口增至10.82亿美元,年均增长18.33%。商品出口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外贸出口从量大价廉转到“以质取胜”上来,对“拳头产品”“汉货精品”重点扶持,培育出以市服装进出口公司、武钢集团、长飞公司、冰川集团为代表的一批“龙头”企业,和一批以钢材、服装、电讯器材、棉织品等为代表的“拳头产品”。二是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大量增加,传统产品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深加工方向发展。1998年底,制成品和深加工产品比重提高到95%以上,机电产品出口比重达到25%,技术出口突破1.25亿美元。2000年武汉市机电产品出口为2.4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值的36.9%,成为武汉市最大的出口商品类别。三是实行出口多元化战略,巩固了港澳台市场,扩大了欧美日市场,开拓了非洲、拉美、东欧、俄罗斯和中东市场。1998年,尽管对港澳出口的绝对额上升,但所占比重在下降,由1993年占全市出口额的54.3%下降到1998年36.5%,对欧美的出口额从1993年的13.8%上升带26.6%。2000年底,武汉外贸出口的国家和地区达140个。

与此同时,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企业队伍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宽,营业额逐年稳步增长。先后完成了科特迪瓦农业机械项目、阿尔及利亚单晶硅项目、香港铁路隧道通风技术项目、塞拉利昂农业合作一、二期项目等,受到所在国家和地区好评。特别是2000年5月竣工的佛得角国家图书馆项目,这是武汉市第一个海外“交钥匙”即BOT项目,因施工质量好,受到该国总理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的好评。1992年,武汉市对外经济技术合同金额1099万美元,完成营业额255万美元,派出人员370人;2000年,合同金额12193万美元,完成营业额8100万美元,派出人员1941人,分别增长10倍、30倍、4倍。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有较大提高,涉及领域扩大到建筑、钢铁、电力、化工、铁路、船舶等行业和劳务输出、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方面。

武汉的对外开放和发展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注意。1994年10月,美、日、德、英等12国驻华使馆官员访问武汉,1998年10月10日,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开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武汉设立的首家领事馆,也是继上海、广州之后法国在中国设立的第三家领事馆。至1998年底,全市共接待来访客人3448批次,各类海外旅游者105万人次,旅游创汇3.6亿美元。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罗马尼亚加拉茨市、乌克兰基辅市等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到2000年,全市友城数量达到11个。

三、深入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2001—)

进入21世纪,武汉市坚持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抓住中央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以及国内外资本加速向内地转移等机遇,各项对外经贸交流活动开展活跃,对外开放工作进一步向前推进。

(一)推进环境创新,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和外贸经营环境

2001年,市委、市政府完善一条龙联合办公中心的职能,建立首问责任制;建立招商顾问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坚持每月与外商的“市长与外商对话会”制度,切实解决外商的各种实际困难;与武汉海关签订关贸合作协议,与税务和外管部门保持良好的协调合作关系,解决出口环节畅通等问题。

200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大讨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亲商”“安商”“护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意见》,出台了《武汉市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开展了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将全市24个政府部门纳入整治对象。成立武汉市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督办中心,建立重点责任单位投诉网络,组织督办和查处一些部门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处理了外商投诉历史遗留案件。不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清理修订了一批不合时宜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全市党政机关推行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结果等“十公开”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审批项目592项,合并审批项目35项,提高了行政服务质量。坚持并不断完善了“一条龙”联合办公制度、重点项目协调会制度、投资环境责任制度、市长与外商对话会制度、受理外商投诉制度等。

12月4日召开的全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提出,2003年将实际利用外资纳入全市一级工作目标,一把手对投资环境负总责,实施引进外资一票否决,举全市之力推进对外开放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决定》,提出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扎实实推进对外开放,使武汉的投资环境走在中西部前列,力争外经贸指标在全国19个副省级城市中的排名前移。要全员招商,确保招商引资和外经贸合作目标;培育重大经贸活动品牌,扩大武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抓好环境创新,把“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大讨论变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实际行动;切实搞好对外开放的综合、协调、策划、督办,将“一条龙”服务落到实处。2003年,开展“改善投资环境实践行”活动,市直各委办局分别突出各自行业特点,相继出台了若干服务承诺。投资环境的改善,推动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快速发展。

2007年,武汉市利用工作突出重点国家和地区,突出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坚持引进资本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相结合,坚持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大团组与小分队相结合,重点组织实施港粤、美国、俄罗斯、英国和第八届国际中国机电产品博览会等5大境内外招商活动,港澳及欧美地区的投资势头强劲,跨国公司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各区、开发区引资主载体功能进一步增强。2008年,武汉市以大型经济投资活动为平台,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招商引资取得积极成果。为巩固招商成果,实行了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和大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加大项目落实力度,签约外资项目成功转化率达到90%。2009年,武汉市经受住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外资外贸发展逐步企稳相好。坚持实施开放先导战略,积极搭建引资平台,精心组织招商活动,有效承接了国内外产业转移。

2010年后,武汉市继续坚持开放先导战略,沉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冲击和影响,抢抓国家战略在武汉聚集实施等重大机遇,创新开放体制机制,促思想解放,聚开放合力、抓项目引进,增强了“敢开放、真开放、先开放、全开放”的开放新理念,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新格局。

2011年,武汉全市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城管革命”,营造国内一流投资发展环境,以工业倍增为主攻方向,以开发园区为主阵地,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并举、内需与外需并重、内资与外资并招、资本与治理并引,形成了国内外资本资源不断聚集的开放新优势。

2013年,武汉市积极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引进一批产业链长、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大中型加工项目,同时建立湖北省内首个中小企业外贸出口主体服务培育平台和进出口企业孵化示范基地,继续坚持对口支持重点企业,强化外贸出口目标调度管理,形成了全市上下、政商各界合力稳出口的良好格局。

2014年,武汉市出台新的“江海直达”航线和航空口岸补贴政策,内陆自由贸易区先行先试改革初见成效,口岸通关环境不断优化。12月25日,东湖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东湖综保区是湖北省唯一一家综合保税区,也是全国唯一一家位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综合保税区,是华中地区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综合功能区,是湖北武汉建设内陆自贸区最核心开放区域。2015年4月,国务院批复武汉新港范围内新增花山、金口、汉南、黄州、三江5个对外开放港区,对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构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点具有强力推动作用。

(二)开展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成果显著

精心组织重大活动,推动大外经贸发展。2001年,全市对外开放大会确定的10项大型活动均取得圆满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武汉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展会特色十分鲜明;第二届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资本论坛由国家科技部主办,共有15位部级领导、32位院士、54个高新区所在城市市长及17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签订13个合作项目。2002年5月25日至28日,第四届武汉经贸洽谈会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共有来自北美、欧洲、东亚、东南亚、南部非洲12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的3000名客商、280家企业参展。这届武洽会以“区域、流域、创新”为主题,突出招商引资这一主线,共签订外资合同23项,合同外资额2.4亿美元;签订进出口项目合同8个,合同金额3322万美元;内资内联项目合同45个,合同金额30亿元人民币;协议15个,协议金额21亿美元。29至31日,华人华侨回国(来华)创业发展洽谈会在汉举行。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英国、德国、法国、葡萄牙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和工商企业界人士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武汉市签约58个,占签约总数的70%。

2003年,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利用外资水平和规模大幅提高。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紧紧围绕振兴现代制造业,以“五大产业基地”(光电子、钢铁及新材料、汽车及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环保)和“十大主导行业”(钢铁、汽车、光电子、石化、烟草及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纺织服装、造纸及包装印刷、家电)为重点,积极组织项目招商、产业链配套招商、代理招商、网上招商等专业招商活动,使招商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明显增强;下大力气抓大项目、大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五个一批”(策划一批、招商一批、签约一批、推动一批、实施一批)利用外资可持续发展机制;组建武汉市招商局,以及13个区、2个开发区招商局,构建市区两级招商网络,实现了招商主体由政府为主向以企业、中介组织为主的转变。2004年是武汉市“项目招商年”,按照“主攻工业,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思路,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围绕“五大板块”、“十大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瞄准跨国公司,拓展汽车及零部件、钢铁及制成品、机械电子、医药等产业链。大批投资者在汉兴办企业,境外大公司、大财团纷纷在汉设立办事机构和投资。2003年,全市新批外资项目290个,总投资50.48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1.9倍,其中,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84个,合同外资18.13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1倍多;欧美日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汉投资项目62个,合同外资额11.56亿美元,增长3.9倍,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总额比重首次超过香港。2004年,全市新批利用外资项目242个,总投资16.66亿美元。

截至2007年底,全市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234家,总投资298.47亿美元,合同外资144.3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22.17亿美元。在汉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累计达到70家,其中,富士康、摩根斯坦利、EDS、阿海珐等11家在建投资项目18个。2007年,非国有投资完成958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5.3%,其中港澳台投资涉及基础设施、传统产业、高新技术、金融贸易等各个领域。欧洲企业在汉投资的领域也更加广泛,涉及汽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生物医药、能源开发、新材料和人寿保险等多个领域。

2008年,武汉市以大型经贸投资活动为平台,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招商引资取得积极成果。举办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第九届中国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等大型会展及鄂港粤、鄂沪经贸洽谈会暨招商活动,共签订项目380个,签约总金额1622亿人民币,其中,外商投资项目137个,协议外资54.8亿美元;内资项目108项,总投资840亿元人民币。为巩固招商成果,建立了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和大项目协调推动制度,加大项目落实力度,签约外资项目成功转化率达90%。第十七届中国食品博览会设立展位1200个,有43万名观众参展,现场成交8400万元,协议签约金额63亿元,总规模和总成交额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08年实际利用外资2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2%。引进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56项,增加2项;引进外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29项,增加6项。累计批准三资企业5328户,增加173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汉投资73家,增加3家;投资项目89项,增加5项。

2014年,武汉市创新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完善市场化招商模式,积极推进产业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全市全年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中,第一产业项目1个,第二产业项目22个,第三产业项目114个。实际利用外资6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1%;完成进出口总额264.3亿美元,增长21.4%。

2015年上半年,武汉新引进美国Costco、中国正威等世界500强企业,在汉投资企业数已增至219家。世界500强在武汉投资以第二产业为主,制造业占90%左右,集中在汽车及零部件、光电子与通信、石油化工、金融等,大多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投资企业数量排序,美国、日本、法国分居前三甲,总数约占70%。

(三)市场多元化格局形成,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

2001年,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长达50年的外贸经营资格审批制结束,开始实行新的登记制与核准制。2003年,国家商务部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实行核准制,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实行登记制。

市委、市政府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以质取胜战略,促进了全市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从2003年开始,武汉市外贸进出口总额递增量呈逐级跳跃式发展。2003年、2004年两年递增量保持在10亿美元左右;从2005年开始,连续3年递增量跃进至近20亿美元规模。

2007年,武汉市外贸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全市贯彻执行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等一系列贸易平衡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申报使用中部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扶持政策。参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以及境外知名会展,开展国际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认证,促进企业出口产品机构提档升级,限制“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高资源)产品出口,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培植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2007年,武汉市出口机构得到调整优化,出口主体实力增强,70个重点企业实现出口35.41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25.0%。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三足鼎立”格局已经形成。

2008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39.7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3%。其中,进口70.73亿美元,增长35.8%;出口69.04亿美元,增长45.3%。在出口总额中,一般贸易出口42.75亿美元,增长45.7%;加工贸易出口23.39亿美元,增长31.0%。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8年,机电产品出口38.34亿美元,增长42.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7.54亿美元,增长38.7%。产品出口的国别增加到169个,2008年增加到187个,初步形成以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拉美、东欧和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共同支撑布局合理的多元化格局。

2009年后,武汉市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对外贸易形势缓慢回升、止跌企稳。制定“抓大促小”“一企一策”的策略,推动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冠捷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等重点企业保持国际市场份额。加大企业服务力度,积极协调海关、国家税务、外贸管理、检验检疫、出口信贷保险等部门,为重点出口企业以及一批具有较好成长性的出口企业以及一批具有较好成长性的出口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优质快捷服务,通过银贸、险贸对接会,有效地畅通了中小企业、外贸企业融资保险渠道,及时化解其生产经营和贸易融资中的困难与问题。加强外贸风险防范工作,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指导外贸企业应诉国际贸易摩擦,并取得明显成效。完善参展政策,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参展境内外展会。重点组织赴东非、东欧、德国、美国、韩国等地的经贸交流合作,在保持美国、欧洲、日本传统市场的同时,不断扩大中东、拉丁美洲、非洲、中东欧、大洋洲等新兴市场的出口份额与合作。帮助企业主动开拓市场。组织外贸企业和大型连锁批发企业参加国内出口商品内销展对接会,拓展内需市场,进一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此后几年,武汉市对外贸易保持较好势头,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进出口大幅增长。

到2014年,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64.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进口额126.4亿美元,增长28.7%;出口额137.9亿美元,增长15.5%。在出口总额中,一般贸易出口额70.4亿美元,增长16.7%;加工贸易出口额62.6亿美元,增长26.1.高新技术产品出口53.3亿美元,增长21.8%。出口国别和地区数192个。口岸货运量856.4吨,增长12.5%。2014年,武汉市前5个贸易伙伴分别是欧盟、东盟、香港地区、日本和美国。香港地区成为武汉市进出口增幅最大的市场之一,由上年的第十大贸易伙伴上升为第二大贸易伙伴,由上年的第十大出口市场上升为第二大出口市场。武汉与香港地区双边贸易总值为31.7亿美元,增长122.3%,占全市外贸总值12%。日本成为武汉市第二大进口市场,进口15.6亿美元,增长12.5%。欧盟继续保持武汉市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的地位,双边贸易总值为48.1亿美元,增长8%。东盟为武汉市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总值为34.0亿美元,增长16.2%。美国为武汉市第五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出口市场。双边贸易总值为20.0亿美元,下降0.8%,占全市外贸总值7%。

2015年,武汉市进出口总额达280.72亿美元,增福6.3%,其中出口总额151.53亿美元,增福9.9%。2015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73.43亿美元,增福18.5%。

(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逐步形成以大项目为依托,相互合作、多元并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2001年至2005年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6亿美元,是“九五”期间的2.4倍,年均增长21.96%。对外承包出现大中型项目增多、远洋合同增多、总承包合同增多、高科技含量合同增多等四个增多的发展局面。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水平逐步提升,合作领域逐步扩大,外派劳务由传统的海员、电力工、建筑工、邮轮服务生、厨师等低端劳动密集型领域向计算机操作人员、软件设计、道路桥梁设计、地质勘探、冶金、财务、护士等高端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

2006年,武汉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稳步发展。境外投资领域和产业走向多样化。2007年,武汉团结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提供设备形式对越南、泰国两家海外激光加工中心增加投资;烽火科技集团连续在尼日利亚、泰国和波兰投资项目,旗下产品和业务由亚非市场开始进入欧盟市场。在巩固和扩大亚洲主要市场份额的同时,武汉市企业开拓非洲市场,获得津巴布韦“曼诺威”学院合同项目等。2007年全市累计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达8.6亿美元,外派劳务15996万人(次),累计设立境外企业37家,境外投资额达7042.29万美元。2008年对外签订承包工程劳务合同总金额3.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8%。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营业额2.43亿美元,增长15.8%;外派劳务人员2753人。

2014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23.0亿美元,增长10.8%;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207人次,增长19.4%。境外投资8.3亿美元,增长379.5%。大力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优势企业积极拓展中东、东南亚等新兴市场,武汉市对外投资、工程承包已经拓展到50多个国际和地区。

(五)积极开展友好合作交流,扩大武汉在国际上的影响

市委、市政府注重以重大活动促进大开放、大发展。2002年,举办中国武汉国际友好城市发展论坛,9个友好城市市长、副市长率团参加,与武汉市共洽谈项目26项,签署了《新世纪国际友城交流与合作武汉备忘录》。2004年,承办法兰西巡逻兵特技飞行表演和法国大型焰火晚会等“中法文化年”系列活动。2005年,举办国家级大型外事活动“首届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双方参加代表600余人,包括法国内政部部长级代表、前总理、数十位大区议长和城市市长等200多人。2006年,举办武汉—欧洲中小城市企业合作研讨及项目洽谈会,欧洲参加会议企业近100家,武汉及武汉城市圈企业参会2000多家,共达成合作意向40余项。2007年,举办中日韩英四国友城青少年交流活动。2008年2月,瑞典国务秘书乌拉•阿特罗率代表团访问湖北武汉,与市政府就“武汉污泥生物气提纯做汽车燃料”合作项目进行了磋商。4月27日,由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特设的“可持续发展市长论坛”在武汉广播电视中心举行,来自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冰岛、荷兰、新西兰等国家的市长和官员,中国中部六省省会城市市长,武汉城市圈城市市长,国内其他24个城市的代表及全球知名企业家代表在论坛上就城市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2013年11月21日,来自23个国家的31个城市、地区以及国际组织的负责人齐聚武汉国际友好城市高峰论坛,聚焦生态宜居幸福城市建设。

进一步推进缔结友城工作。武汉市友城工作坚持配合国家整体外交的需要和双边关系的发展,积极开展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推动社会繁荣与进步,维护世界和平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友好城市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对促进武汉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开始,武汉市又先后与奥地利圣珀尔滕市、新西兰克赖斯特彻奇市(基督城市)、加拿大万锦市、瑞典博伦厄市、荷兰阿纳姆市、冰岛科波沃市等外国城市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在巩固发展友城关系的同时,武汉市还与美国圣路易市、亚特兰大市、哥伦布市,德国不莱梅市,法国埃松省,韩国光州市、大田广域市、水原市、太白市,日本神户市、弘前市,印度加尔各答市,以色列阿什杜德市,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市,菲律宾马蒂市等14个外国城市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为今后双方建立正式友城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2016年4月,武汉市与美国塔科马市结为友好交流城市,至此,

武汉市已有21座友好城市、65座友好交流城市。

(作者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